政院通過 羈押案當事人得請求深夜不訊問(第二冊第3課...法律的制定與修正)(第二冊第7課...被告人權的保障) 政院通過 羈押案當事人得請求深夜不訊問 更新日期:2009/04/30 14:55 (中央社記者 唐佩 君台北30日電)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刑 室內裝潢事訴訟法」等兩項修正草案,明定法院在晚間11時後處理聲請羈押案件時,當事人得請求延至隔天日間再訊問;法院斟酌實際情況,若無正當理由,不得拒?找房子插C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「刑事訴訟法」部分條文及「刑事訴訟法施行法」兩項修正草案,將送立法院審議。 行政院表示,由於在深夜訊問被告,有疲勞訊問的爭議,為尊重人權, 賣屋確保被告在意識清楚情況下接受訊問,因此修訂條文。 修訂後明定法院在晚間11時至隔天日出前的夜間時段,處理聲請羈押案件時,當事人、辯護人或輔佐人得請求法院延至隔天日間為訊問;而法院 房屋出租斟酌實際情況,若無正當理由,不得拒絕其請求。 可拒院檢夜間訊問 法界:保人權 (台灣醒報)更新日期:2009/05/01 04:36 林永富 【記者林永富報導】深夜訊問以後可拒絕。刑事訴訟法條文修正昨天在行政院院會中通過 信用卡代償 ,增列深夜訊問,當事人及辯護人得請求翌日日間訊問,法院不得拒絕的條文。對此,司改會及律師表示,將對被告的人權有較大保障,是進步的立法。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條文,原規定嫌疑人應即時訊問,檢察官聲押後法院也應即時訊問。 關鍵字廣告此條文造成被告漏夜應訊,無論是被告或是檢察官,甚至是法官,都累得人仰馬翻,訊問品質及被告人權都受到影響。 司法院提出條文修正,刑法第九十三條增加「至深夜仍未訊問完畢,或深夜始受理聲請者,當事人、辯護人或輔佐人得請求法院於翌日日間訊問。法院非有正 買屋網當理由,不得拒絕。」條文,並明指深夜指午後十一點到翌日日出前時段,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實施。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對條文修正指出,從人權的角度來看,這項條文的修正對被告的人權保障提升,在應訊時增加一個選項,可避免疲勞應訊造成的誤失。不過他說,有些人也許不 房屋買賣想待在法院,只想趕快離開,因此會同意在深夜應訊,但這條條文增加選項,是個進步。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表示,這條條文是對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三,司法警察不得在夜間訊問嫌疑人的條文,再增加檢察官及法官,是更週全的保障嫌疑人的人權,以免深夜疲勞訊問,無論是被告或是檢察官、法官,都有 買屋可能因精神不佳,影響案情內容,造成不同的結果。 他說,相對於院檢,被告或嫌疑人通常處於相對弱勢,法律應是保護所有人的權益,這條條文修正之後,其實並不會影響結果,但可以增進人權保障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西裝外套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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